1、工程索赔的原因
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可概括为5个方面。1)项目工程本身特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和工程量大、质量和技术要求高、施工工期长的特点,工程自身与所处的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导致施工过程中的变动,这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工期和成本。
2)当事人违约:当事人违约常表现为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雇主没有提供无期限在合同中规定的金额,项目工程师没有如期完成约定工作,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或由于操作不当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等。
3)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主要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社会事件就是国家变更相关的证词、法律、法令,或战争、罢工等。
4)合同缺陷和变更:合同缺陷通常表现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疏忽、模糊、矛盾、不一致以及错误等,这些缺陷往往导致索赔。合同变更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法,追加或减少合同以外的活动,引起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索赔。
5)工程师指令:工程师指令失当引起的损失也会产生索赔。
2、工程索赔依据和费用
任何形式的工程索赔都必须拥有正当合理的索赔理由和索赔证据。索赔证据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工程情况,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很多方面,主要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像。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不同的索赔事件有不同的索赔费用,工程索赔的费用一般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