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对于合同机制而言,通常都会对“工程变更”一词赋予阐释,并对工程变更部分的工程单价设立一个靠近市场价格的运行机制,以弥补承包方对工程变动的损失。由此可见,工程出现变更,将会给承包方带来更多的盟利机会。
当然,业主也会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作为攻的承包商和作为守的业主方,其施工记录就是双方事件逻辑较量的有利武器。
1.发生工程变更时期。
一部分的新增工程,业主方会明确地通过图纸或指令传达给承包方。承包方收到指示后,就可以按照合同程序,进行变更程的组织施但在很多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口头指示,或之前个变更的连锁反应而产生的新变更,则会被人忽略。此时,承包方应以报告形式,附加照片和现场确认等资料将情况及时上报,并请业主方回复。这样先将问题提出来,把伏笔埋好。以后得到回复的报告和批复,本身就是很好的记录和依据。
如果此时承包方的记录人没有记录现场情况,以及报告给业主方或监理。那么,这些不起眼的变更的结果,可能被接下来的工序所掩盖而不能取证,可能被认为是承包方自己已默认承担风险,还可能以后会为证据不足,而未能向业方进行索赔。
相反,如果承包方只是投机取巧呈交记录申请索偿,但业主方的记录人员却拿不出描述当时情况的有利记录,也会使业主方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2.结算审批时期。
如果每一个工程变更的记录都能有条不紊地清晰记录,无论是业主方还是承包方,到工程结算审批的时候,就可以有利地掌握洽商的发展进度。但是,若对这些变更工程未能提交有力的施工期记录,那么,即使原合同范围的工程款能满意解决,对于变更部分,也会因欠缺记录而有所损失。因为工程变更的数量往往不止一二,假如承包方没有站得住脚的施工记录,业主方有理由怀疑承包方申报变更工程款的真实性。
即使变更事实被确认,业主方也有理由以自己的合理判断,给予低于承包方申报的变更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方有足够的记录证明变更的情况,业主方即使不服,进行仲裁/诉讼时,也有可能输给有有力记录的承包方。
因此,如果缺乏及时有力的施工记录,对双方而言都存在风险。
施工记录动作虽然微小,但却非常重要。工程造价的多少可以用数据进行分析。但是如果脱离施工的实际情况描述,也只能成为一堆无意义的数字;造价人员要做好一份优秀的工程款项分析,也要有有力的工地施工记录做支持。
而这施工记录,就要靠平时工地记录人员每天的巡场积累。因此,做好施工记录管理,是取得理想丁程款的重要前提,是解决工程各种纷争问题,特别是索赔问题的强力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