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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系列: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廊桥花园1号楼
监督机构: 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2010年 4 月 1 日
根据监督注册 422432-2010-022 号,由我站对廊桥花园1号楼工程实施质量监督。为了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有关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如下监督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根据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底框 结构, 独立柱,筏板基础, 五 层,建筑面积 3079.4 平方米,总造价 126.8 万元。勘察单位 京山鑫宏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京山鑫宏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京山县腾达建筑有限 公司,监理单位 京山杰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方案编制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准通知书、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监督组织
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 李珍宝 (项目监督负责人)及 贾小芳 等 二人组成监督组具体实施
四、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核查受监工程参建单位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条件;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基础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三天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督。
3 、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抽查,建筑工程的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根据本工程特点,当施工至规定的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时(见附表),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通知监督组到现场检查。
4、除对上述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外,还要采用抽检与巡检相结合的办法,随机抽查基础、主体施工阶段的混凝土、砌体、构件安装等施工质量(包括监督检测),并对各参建方的质量行为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我站对该工程的检查次数不少于 四 次。
5、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质量验收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督组进行验收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督组进行验收监督。
(章)
2010 年 4 月 1 日
送达单位签收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附表
序号 |
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 |
监督工作内容、方式 |
1 |
基础验槽 |
监督抽查 |
2 |
基础隐蔽验收 |
监督抽查 |
3 |
主体结构一或三层隐蔽验收 |
监督抽查 |
4 |
砌体结构 |
监督抽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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