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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pdf
现批准《泵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5—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1.3、6.3.5、6.3.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泵站设计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 0 1 1 年 2 月 1 日
泵站设计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97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泵站设计规范共12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泵站等级及防洪(潮)标准,泵站主要设计参数,站址选择,总体布置,泵房,进出水建筑物,其他形式泵站,水力机械及辅助设备,电气,闸门、拦污栅及启闭设备,安全监测等。
泵站设计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根据现行有关标准,调整了5级建筑物和受潮汐影响泵站的防洪标准;修改完善了设计流量、特征水位和特征扬程的确定方法;修改和增订了有关站址选择、总体布置的规定;修改和增订了泵房布置、防渗排水布置、稳定应力分析、地基计算与处理等有关内容;修改和增订了引渠布置、出水管道形式等相关内容;修改和增订了对其他形式泵站的有关内容;将空气压缩系统的压力等级分类与空压机行业标准进行了统一;简化了泵站机修系统;取消了630kW以上采用同步电动机的限制,对无功的补偿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有关励磁系统条款;删除了已淘汰的电器设备;修改了试验、检修设备的设置条款,让泵站维修、试验走向市场化;修订了出口拍门和快速闸门流道顶部通气孔的面积计算公式;对出口拍门制造材料增加了可使用非金属材料的规定;对工程监测的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订;对附录A的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订,增加了岩基抗剪断参数和摩擦系数值表;化简了附录C的公式(C.0.2-1)和公式(C.0.2-2)。
泵站设计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泵站设计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