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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系列: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203-2013
1 总则
1.0.1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供热事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同时供热系统的突发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有的事故由于事先没有应急预案和现场情况复杂等原因,造成防范措施不到位、抢修不及时、责任不明确,给人民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急需规范各供热管理单位对供热突发故障或事故的抢修工作。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文的要求,由本编制组负责组织编制《城市供热管网抢修与维护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在编制本规程的同时,住建部下达了《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的修订工作(原标准为《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T 88-2000),其技术内容已包含供热系统的维护,为与之协调,本规程制定中不再包含维护的内容,以避免重复。
1.0.2 参考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的适用范围,结合国内实际供热情况,为方便一般供热管理单位的使用,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采用锅炉房的热源部分和热用户楼内及户内供热系统部分。对于采用热电联产等其他方式的热源不在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0.3 突发事件的抢修应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因此强调安全第一;事先有应急预案,就可以迅速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明确的抢修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一切抢修方案都应以保障人身安全为根本。抢修工作统一指挥统一部署才能做到上下协调,把握好抢修时机,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小停热范围、缩短停热时间。
2 术语
2.0.1 供热热源 heat source of heating system
将天然或人造的能源形态转化为符合供热要求的热能形态的设施,简称为热源。本规程中,热源特指锅炉房。
2.0.2 供热管网 heating network
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道系统,包括一级管网、二级管网等。一级管网指在设置一级换热站的供热系统中,由热源至换热站的供热管网;二级管网指在设置一级换热站的供热系统中,由换热站至热用户的供热管网。
2.0.3 热力站 heating station
用来转换供热介质种类、改变供热介质参数、分配、拄制及计量供给热用户热量的设施。
2.0.4 故障 damage accident
供热系统出现不正常工作的事件。
2.0.5 事故 breakdown accident
供热系统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完成规定功能的事件。
2.0.6 抢修 emergency repair
供热系统中的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事故,导致不能正常供热或危及运行安全,紧急进行的处置和修复工作。
2.0.7 供热管理单位 Heating supply organization
供热系统产权单位或经营运行管理单位。
2.0.8 有限空间 limited space
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0.9 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预先制定的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的方案。
条文说明
2 术语
2.0.4 本规程中“故障”是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对供热质量影响较小的事件。
2.0.5 本规程中“事故”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局部或大范围停热,且停热时间较长或有人员伤亡,严重影响供热质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