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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2022-12-05 20:322610下载
文件类别:暖通规范
文件类型:PDF文档
文件大小:4.4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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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现批准《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31-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5、3.0.6、5.1.8.、9.1.8、9.1.9、9.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提高燃气的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安全的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规范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站址选择;4.系统配置;5.燃气供应系统及设备;6.供配电系统及设备;7.余热利用系统及设备;8.监控系统;9.站房;10.消防;11.环境保护;12.施工与验收;13.运行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适用于以燃气为一次能源,通过发电机单机容量小于或等于25MW的简单循环,直接向用户供应冷、热、电能的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应遵循电能自发自用为主、余热利用最大化的原则,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运行模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0%。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于2016年8月18日发布,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硕人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标准的参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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