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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及使用要求JTT705-2007
1、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的产品型号、尺寸和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储存,以及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超声波法进行基桩检测用混凝土灌注桩钢薄壁声测管(一般是指壁厚不超过1.8m的,用于混凝土灌注桩超声波检测中预留管孔的预埋钢管,以下简称声测管)的产品制造和使用。
2、检测样品:声测管管节一端焊有接头,可互相连接,随钢筋骨架一起预先置入基桩沉孔内,用作超声波法检测时的通道。声测管由管节、接头、底盖、顶盖等部件组成。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的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3、型式检测项目:外观、尺寸、抗拉强度、拉伸试验、弯曲试验、涡流探伤、拉拔试验、振动试验、扭矩试验。
4、出厂检测项目:外观、尺寸、压扁试验、密封性试验
5、抽检比例:声测管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尺寸、同一牌号、同一材质的声测管组成。长度不大于3000m。若剩余的声测管长度少于1000m,可并入相邻一批中。
6、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复检:声测管的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应将不合格挑出,并从同一批次声测管中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若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不合格,则该批声测管不合格。复验结果 不合格的声测管,可逐根提交验收;壁厚不合格的声测管可降低规格提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