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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系列: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1、 现批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2、3.4.3、13.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5 横断面;6 平面和纵断面;7 道路与道路交叉;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10 公共交通设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2 路基和路面;13 桥梁和隧道;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6 绿化和景观。
3、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本规范作为通用规范,在章节编排和内容深度组成上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有较大的变化,章节的编排上主要由城市道路工程涵盖的内容组成,内容深度上主要是对城市道路设计中的一些共性要求和主要技术指标进行规定。
2.修订了原《规范》中的通行能力、道路分类与分级、设计速度、机动车单车道宽度、路基压实标准等内容。
3.增加了道路服务水平、设计速度100km/h的平纵面设计技术指标、景观设计等内容。
4.明确了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的分类和适用条件。
5.突出了“公交优先”、“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6.强化了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设计内容。
4、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