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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系列: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23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169-2012,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符号和代号;基本规定;路基、垫层与基层;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砌块路面;其他路面;路面排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3、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城镇道路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路面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证路面工程安全、可靠、耐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城镇道路、广场及停车场的路面设计。
1.0.3 路面设计应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鼓励设计节能降耗型路面,积极应用路面材料再生技术。
1.0.4 多年冻土、沙漠、盐渍土、膨胀土等特殊地区的路面工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补充规定,但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路面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