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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

2022-12-09 10:433100下载
文件类别:路桥规范
文件类型:PDF文档
文件大小:7.94M
资料系列: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

1、《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18565—2016》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目录索引: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 5 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 6 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的检验方法 7在用道路运输车辆检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 8 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

·前 言

本标准的5.1.3.1.1、5.1.3.1.3、5.1.3.2、5.1.4.1.5、5.1.6.2.2、5.1.6.6.3、5.1.7.1~5.1.7.3、5.1.10.1.4、5.1.10.1.5、5.1.10.2.1、5.1.10.2.4、5.1.11.2、5.1.11.5、5.1.12.4、5.3.1.2表8中的光束垂直偏移和光束水平偏移、5.3.2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引 言

道路运输车辆具有鲜明的特点与特征,其运行强度、运营里程、故障频次远高于普通社会车辆。在各类交通事故中,道路运输车辆是构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主体,除驾驶人、道路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外,车辆的机械故障和技术性能不良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

道路运输安全既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也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交通事故综合预防、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政府和行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安全、节能、环保”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人、车、路、环境”等因素中,车辆技术状况的保障作用日显突出。有效保持车辆的技术状况、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车辆燃油消耗、减少尾气排放,是我国道路运输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快速发展新形势下,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提出的急迫要求。

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以下简称“GB 18565—2001”)是我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性能保持的重要技术法规和主要技术依据。该标准自实施以来,在提高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GB18565—2001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许多标准使用者对此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因此,有必要适时地对GB 18565—2001进行修订。修订后的GB 18565所规定的内容既是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的综合性能要求,也是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应符合的基本技术条件。本次修订更加注重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特点,并与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新技术紧密结合,对标准结构作出了较大的调整,适当地对部分技术条款进行了必要的增减,修改、完善并细化了检验方法,增强了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关联性、协调性和统一性,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将有利于标准的贯彻与执行。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和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以及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和正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从事驾驶员教学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车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24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GB 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12544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 12676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3057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4166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

GB 14167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GB/T 14172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 1757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8276—2000 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

GB 1828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4.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T 18566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19578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20997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21668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

GB 21670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24545 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

GB 26512 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

GB/T 26778 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 445 汽车底盘测功机

JT 711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 719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T 789 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84 营运车辆抗侧翻稳定性试验方法 稳态圆周试验

QC/T 730 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

QC/T 29106 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运输车辆 road transportvehicles

获得道路运输许可,从事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的车辆。

3.2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车辆 application inroad transport vehicles

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拟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己注册车辆。

3.3 比功率 specific power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或0.9倍的发动机额定功率,或0.9倍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与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之比。

3.4 整车制动率 vehicle brakingrate

各车轮的最大行车制动力之和与整车重量(各轴静态轴荷之和)的百分比。

3.5 轴制动率 axle braking rate

同轴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之和与静(动)态轴荷的百分比。

3.6 制动不平衡率 braking unbalancerate

行车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刻测取的同轴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该轴左、右车轮的制动力最大值中大者的百分比;除前轴外,当轴制动率小于60%时,为同时刻测取的同轴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该轴轴荷的百分比。

3.7 制动协调时间 brakingcoordination time

从触动制动踏板至所有车轮同时刻的制动力之和达到整车制动率规定值的75%(或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达到规定值的75%)所需时间。

3.8 驻车制动率 parking brake rate

驻车制动轴的最大驻车制动力之和与整车重量(各轴静态轴荷之和)的百分比。

3.9 制动时序 braking timesequence

汽车列车各轴产生制动动作的时间次序。

3.10驱动轮轮边稳定车速 wheel sides tableline speed of driving wheel

在额定功率(或额定扭矩)工况和规定的负荷下,驱动轮轮边的稳定线速度。

4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

4.1 结构要求

4.1.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4.1.2客车的上部结构强度应符合GB17578的规定。

4.1.3货车驾驶室的强度和安装强度应满足GB 26512的要求。

4.1.4货车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其中,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还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栏板挂车应在车厢两侧喷涂栏板高度。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和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

4.1.5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应符合GB 13057的规定。

4.1.6客车的所有应急出口应在车内用清晰的符号或文字标明,每个应急控制器处或附近应有标志并注明操作方法。封闭式客车的每个应急窗邻近处应设置玻璃破碎装置。若为应急锤,取下时应能通过声响信号实现报警,玻璃破碎装置的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4.1.7牵引车与挂车连接装置的结构应能确保相互牢固的连接,应装有防止车辆在行驶中因振动和撞击导致连接脱开的安全装置。

4.1.8牵引车与其挂车之间的气动连接,对气压制动系统,连接挂车的气动接头应是双管路或多管路。

4.1.9汽车列车应装有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离时的挂车自行制动装置。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离后,挂车应能自行制动,且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4.1.10用于道路甩挂运输的车辆,其结构应符合JT/T 789的要求。

4.1.1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结构应符合GB 21668的要求。

4.1.1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志应符合GB  13392的要求。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以及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标志和标识应符合GB 20300、GB 18564.1和GB 18564.2的相关要求。

4.2 配置要求

4.2.1 M2、M3 类客车、N2 和不超过四轴的N3 类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O3 和O4 类挂车以及乘用车应安装符合GB/T13594规定的防抱制动装置,并配备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时用于报警的信号装置。

4.2.2车长大于9m 的客车(按名义尺寸,以下同)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其前轮应装有盘式制动器。

4.2.3车长大于9m 的客车、N3 类货车(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有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

4.2.4 M2、M3 类客车、N2 和N3 类货车、O3 和O4 类半挂车、乘用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其所有的行车制动器应装有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

4.2.5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应装有气压显示装置、限压装置,并可实现报警功能。气压制动系应安装保持压缩空气干燥或油水分离的装置。

4.2.6车长大于9 m 的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用子午线轮胎,卧铺客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4.2.7客车、货车及乘用车的所有座椅均应装备符合GB 14166 要求的安全带,其固定点应符合GB 14167的要求。

4.2.8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应具有限速功能,否则应配备符合GB/T 24545要求的限速装置。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具有限速功能和限速装置且符合规定的除外),能通过视觉或声觉信号报警。限速功能、限速装置和超速报警调定的最大速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4.2.9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及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N3 类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装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并符合GB/T 19056和JT/T 794规定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4.2.10客车在设计和制造上应保证发动机或采暖装置的排气不会进入客厢,封闭式客车应有通风换气装置。

4.2.11客车应设置车厢灯和门灯。车厢灯和门灯不应影响本车驾驶人的视线和其他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4.2.12转向轴最大设计轴质量大于4000kg时,应装有转向助力装置。

4.3 防火要求

4.3.1客车和货车的驾驶室和成员舱所用的内饰材料应采用符合GB 8410规定的阻燃材料。其中,客车内饰材料的燃烧速度应小于或等于70mm/min。

4.3.2发动机后置的客车,其发动机舱内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电动汽车除外)。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能通过声觉信号向驾驶员报警。

4.3.3装备电涡流缓速器的客车和货车(含危险货物运输车),缓速器的安装部位上方应装有隔热板或具阻燃性的隔热材料。

4.3.4客车发动机舱内和其他热源附近的线束应采用耐温不低于125℃的阻燃电线,其他部位的线束应采用耐温不低于100℃的阻燃电线,波纹管阻燃等级应达到GB/T2408规定的V-0级。线束穿孔洞时应装设阻燃耐磨绝缘套管。

4.3.5客车和货车车载电器设备的供电导线应符合QC/T730的要求,低压电线束应符合QC/T29106的要求。

4.3.6客车乘员舱和货车驾驶室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客车灭火装置的配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除驾驶室内应配备1具干粉灭火器外,道路运输爆炸品、剧毒化学品车辆以及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还应配备与装运介质性能相适应的灭火器或有效的灭火装置,灭火器的规格、放置位置及固定应符合GB 20300等相关规定。

4.4 性能要求

4.4.1动力性

4.4.1.1客车的动力性以比功率评价,应符合JT/T 325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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