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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系列: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市政工程勘察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市政工程勘察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56-2012,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94同时废止。
2、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勘察阶段的划分与基本工作内容;5.城市道路工程;6.城市桥涵工程;7.城市隧道工程;8.城市室外管道工程;9.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10.城市堤岸工程;11.报告编制基本规定。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确定市政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工作深度要求;2.确定市政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标准;3.确定市政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精度;4.确定市政工程勘察成果要求;5.补充城市隧道及给排水厂站工程勘察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