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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系列: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GBT28900-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Test methods of steel for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ISO 15630-1:2010,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and prestressing of concrete-Test methods-Part 1:Reinforcing bars,wire rod and wire,MOD)
GB/T 28900-201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05日
实施日期:2013年05月01日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15630-1:2010《混凝土用钢筋和预应力钢材 试验方法 第1部分:钢筋、盘条和钢丝》。
由于我国相关规范的规定和工业的实际要求,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本标准与对应国际标准ISO 15630-1:2010的技术性差异及原因见附录A。
为了方便我国生产厂和用户的使用,与对应国际标准相比,本标准主要做了如下技术性修改:
——增加了第13章 钢筋的金相检验方法;
——删除了原第13章 报告;
——全文删除了关于冷轧扭钢筋和刻痕钢筋的有关内容;
——在8.4.2中对没有明确试验条件的产品提供推荐的疲劳试验步骤,以进行补充;
——在第9章中明确了以GB/T 4336进行仪器分析,以化学分析方法为仲裁方法。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删除国际标准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钢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朝晖、朱建国、侯捷、王丽萍、刘宝石、陶然、张新、黄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钢的拉伸、弯曲、反向弯曲、轴向疲劳、化学分析、几何尺寸测量、相对肋面积的测定、重量偏差的确定和钢筋的金相检验等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钢筋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预应力钢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ISO 6892-1:2009,MOD)
GB/T 232-2010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ISO 7438:2005,MOD)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12160 单轴试验用引伸计的标定(GB/T 12160-2002,ISO 9513:1999,IDT)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6825.1 静力单轴试验机的检验 第1部分:拉力和(或)压力试验机测力系统的检验与校准(GB/T 16825.1-2008,ISO 7500-1:2004,IDT)
3 符号描述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见表1。
表1 符号
符号 |
单位 |
描述 |
涉及章条号 |
h1 |
mm |
纵肋高度 |
10.3.2,11.3 |
h |
mm |
在中间点处的横肋高 |
10.3.1.2,11.3.3 |
hmax |
mm |
横肋的最大高度 |
10.3.1.1 |
hs,i |
mm |
肋在长度上按照△l的距离被分为p个部分时i部分的平均高度 |
11.3.1 |
h1/4 |
mm |
在四分之一点处的肋高 |
10.3.1.2,11.3.2 |
h3/4 |
mm |
在四分之三点处的肋高 |
10.3.1.2,11.3.2 |
A |
% |
断后伸长率 |
5.1,5.3 |
Ag |
% |
最大力Fm塑性延伸率 |
5.3 |
Agt |
% |
最大力Fm总延伸率 |
5 |
b |
mm |
横肋顶宽 |
10.3.7 |
d |
mm |
钢筋、盘条或钢丝的公称直径 |
5.3,8.2,8.4.8,11.3 |
D |
mm |
在弯曲或反向弯曲试验中弯曲设备的弯芯直径 |
6.3,7.3.2 |
e |
mm |
在两列相邻肋之间的平均间距 |
10.3.4 |
ƒ |
Hz |
在疲劳试验中应力循环频率 |
8.1,8.4.3 |
ƒR |
- |
相对肋面积 |
11章 |
Fm |
N |
在拉伸试验中的最大力 |
5.3 |
Fr |
N |
在轴向疲劳试验中的力的范围 |
8.1,8.3,8.4.2,8.4.3 |
FR |
mm² |
一条肋纵向截面积 |
11.3.1 |
Fup |
N |
在轴向疲劳试验中的最大力 |
8.1,8.3,8.4.2,8.4.3 |
l |
mm |
横肋间距 |
10.3.3,11.3 |
n,m,q,p |
- |
用于定义ƒR,ƒP,FR和FP公式的变量 |
11.3 |
r1 |
mm |
手工测定Agt时夹持部位和标距之间的距离 |
5.3 |
r2 |
mm |
手工测定Agt时断口和标距之间的距离 |
5.3 |
ReL |
MPa |
下屈服强度 |
5.2,5.3 |
Rm |
MPa |
抗拉强度 |
5.3 |
Rp0.2 |
MPa |
0.2%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
5.2,5.3 |
Sn |
mm² |
钢筋的公称横截面积 |
8.4.2 |
α |
(°) |
横肋侧斜角度 |
10.3.6 |
β |
(°) |
横肋轴向与钢筋、盘条或钢丝轴向之间的夹角 |
10.3.5,11.3 |
γ |
(°) |
在弯曲或反向弯曲试验中的弯曲角度 |
6.3,7.3.1(图4),7.3.2 |
δ |
(°) |
在反向弯曲试验中的反弯角度 |
7.3.1(图4),7.3.4 |
λ |
- |
在ƒR和ƒP的经验公式中的经验系数 |
11.3.2 |
2σa |
N/mm² |
在轴向疲劳试验中的应力范围 |
8.4.2 |
σmax |
N/mm² |
在轴向疲劳试验中的最大应力 |
8.4.2 |
Σei |
mm |
横肋末端间隙(没有螺旋槽或肋的周长) |
10.3.4,11.3.2 |
注:1N/mm²=1MPa。 |
.
4 试样的一般规定
4.1 制取
除非另有协议,试样应从符合交货状态的钢筋产品上制取。
4.2 矫直
对于从盘卷上制取的试样,在任何试验前应进行简单的弯曲矫直,并确保最小的塑性变形。
注:对于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试样必须是平直的,为了获得满意的平直度,建议对试样进行手工矫直或机械矫直。
试样的矫直方式(手工、机械)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1)
1) 对于由钢筋产品生产商提供的常规试验,包括试样条件和校直方法在内的试验信息应记录在内部文档中。
4.3 人工时效
测定拉伸试验和疲劳试验的性能指标时,可根据需要对试样进行人工时效(对于需要矫直的试样应在矫直后进行人工时效)。
当产品标准没有规定人工时效工艺时,可采用下列工艺条件:加热试样到100℃,在100℃±10℃下保温60min~75min,然后在静止的空气中自然冷却到室温。
当对试样进行人工时效时,时效的工艺条件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
5 拉伸试验
5.1 试样
除了在第4章中给出的一般规定外,试样的平行长度应足够长,以满足5.3中对伸长率测定的要求。
当测定断后伸长率(A)时,试样应根据GB/T 228.1的规定来标记原始标距L0。
当通过手工方法测定最大力Fm总延伸率(Agt)时,等分格标记应标在试样的平行长度上,根据钢筋产品的直径,等分格标记间的距离应为10mm,根据需要也可采用5mm或20mm。
5.2 试验设备
试验机应根据GB/T 16825.1来校验和校准,至少达到1级。
当使用引伸计测定ReL或Rp0.2时,引伸计精度应达到1级(见GB/T 12160);测定Agt时,可使用2级精度的引伸计(见GB/T 12160)。
用于测定最大力Fm总延伸率(Agt)的引伸计应至少有100mm的标距长度,标距长度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5.3 试验程序
拉伸试验应根据GB/T 228.1进行。对于Rp0.2的测定,如果力-延伸曲线的弹性直线段较短或不明显,应采用下列方法的一种:
a) GB/T 228.1-2010中第15章和附录K中的推荐程序;
b) 力-延伸曲线的直线段应被视作连接0.2Fm和0.5Fm两点之间的线段。
当有争议时,应采用第二种程序。
当直线段的斜率与弹性模量的理论值之间的差值大于10%时,这次试验应被视作无效。
除非在相关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应采用公称横截面积计算拉伸性能(ReL或Rp0.2,Rm)。
当断裂发生在夹持部位上或距夹持部位的距离小于20mm或d(选取较大值)时,这次试验可视作无效。
除非在相关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对于断后伸长率(A)的测定,原始标距长度应为5倍的公称直径(d)。
对于最大力Fm总延伸率(Agt)的测定,应采用GB/T 228.1进行下列修正或补充:
——如果通过使用引伸计来测量Agt,应采用GB/T 228.1-2010中第18章规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