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公司
——吉林省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公司
(选址论证报告、规划选址报告、选址意见书)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
发选址意见书。
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主要是针对项目在建筑前对地址的论证和决策,以确定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等多方因素达到项目建设基本要求
最终确定项目具体设定地点方位。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都需要编制一份合理的选址论证报告。 我公司即吉林省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公司,具备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的实力,可以操作各类项目的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我公司将根据拟建地区的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城乡建设、土地
利用、基础设施等建设条件及类似项目的基本情况,科学的、
合理的和可行性的角度来对项目选址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论证。
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是获得选址意见书的前置程序。
我公司将全面服务于选址论证,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详细的选址论证报告。欢迎广大业主合作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