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实行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杭州市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强对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杭政办函[2012]3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决定自2012年3月5日起开展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备案范围:
凡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进入市级有形建筑市场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按杭政办函[2012]35号规定到我办的备案窗口办理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
二、 备案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市造价投资办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三楼11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 — 12:00
下午:13:30 — 17:00
备案窗口电话:85085428
三、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纪要和招标补充通知;
2. 工程量清单;
3. 招标控制价书;
4. 设计概算批准文件(复印件);
2. 工程量清单;
3. 招标控制价书;
4. 设计概算批准文件(复印件);
5. 相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意见书原件(不属事前审查范围的建设工程无需提供审核意见书原件);
6. 招标控制价编制人资质(格)证明(复印件);
7. 招标控制价备案表一式五份;
8.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6. 招标控制价编制人资质(格)证明(复印件);
7. 招标控制价备案表一式五份;
8.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四、实行招标控制价备案后,原来的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备案办理事项予以取消,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纳入招标控制价备案相关资料中。
五、施工招标投标完成后,招标人及时到备案窗口进行中标价备案。提交的资料包括: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中标工程的经济标及技术标
3.经济标及技术标备案回执一式四份。
六、杭州造价网(www.hzzj.cn)上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备案管理系统”同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招标人除了将上述第三条中的1-6项资料和第五条中的1-2项资料按规定上传至该系统外,到窗口备案时均需提供所有的纸质备案资料。
七、招标控制价审查具体办理事项另行通知。
附:1. 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样式)
2. 经济标及技术标备案回执(样式)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样式) |
附件: 经济标及技术标备案回执(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