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杭州市区土(石)方车辆运输机械降效系数的通知
杭建造价投资办[201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铁工程土方运输有关问题的备忘录》、杭州市公安局《关于从严查处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执行“七个一律扣押”的执法指导意见》的精神,杭州市加大了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同时杭州市主城区交通拥堵情况日益严峻,造成车辆运输工效降低,从而导致土(石)方运输市场成本上涨,给工程建设造成较大影响。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杭州市区土(石)方运输机械降效系数问题的复函(建站计函【2011】48号)》批复精神,特发布杭州市区土(石)方车辆运输机械降效系数。现就该系数有关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一、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使用2010版计价依据编制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时,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相关定额中的车辆运输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降效系数进行调整。
二、杭州市区土(石)方车辆运输机械降效系数为1.8。我办今后将根据城区交通管理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定期测算降效系数,并适时发布调整降效系数。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