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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收尾考试的预通知

2017-12-08 10:17政策通知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组织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收尾考试的预通知

职公函〔2017〕342号


各省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机构: 
    鉴于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拟于2018年1月举行一次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收尾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收尾考试依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版)命题(该大纲和2015年版考试用书已于2014年出版),分为甲、乙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和《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等4个科目。 
    二、报考对象 
参加过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且当年至少1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三、成绩管理 
    在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和本次收尾考试中通过全部4个科目者,可以获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相应级别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收尾考试是为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和维护考生利益组织的一次性考试,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好各项工作,并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与我中心的联系,确保收尾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及时将本通知精神报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以便考生提前安排本人的工作。 
    (二)加强安全保密。请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充分认识收尾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考务组织管理,重点加强试卷交接、存放、流转、封装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和保密安全教育,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采取合理有效措施监控考场安全,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处理得当。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要根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规程细化考务流程,规范考场设置,严格考场纪律。要加强对监(巡)考人员培训,增强监(巡)考人员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12月15日前请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收尾考试摸底表(附后)报送我中心。 
有关收尾考试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部职业资格中心公路职业资格处 马岳 
    电 话:(010)65299042 
    传 真:(010)65299043

附件: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收尾考试摸底表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17年12月5日

抄送:部人事教育司、公路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及其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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