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形势严峻,近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多个省市纷纷采取限产停产方式或相关措施,以期改善环境,降低污染。施工企业恐将再次面临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部分地区或有停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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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要求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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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城市的城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搅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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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省市要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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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省市严格按照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要求,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
各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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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削减燃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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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入治理工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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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治理交通运输领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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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扬尘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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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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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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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铁腕治污。
1、非法企业一律关停。所有企业厂区内进行洒水抑尘、料堆、物堆及时苫盖,厂区内减少重型车辆出入,减少尾气排放,减少扬尘的产生。
2、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搅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具体建筑施工工地名单以每次启动预警时住建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1、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2、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工程用搅拌站停止生产。
3、严格按照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要求,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施工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
1、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限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2、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碳素、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焦化、铸造等行业已开始实施错峰生产的,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
3、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厂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
2、铸造行业熔铸工序实施停产。
3、陶瓷、耐火、钙业等行业(电炉除外)限产5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或企业实际用电量计。
4、PVC手套行业限产2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计。
5、玻璃行业限产或限排10%,以用电量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
河南 ▪ 许昌
一要严格扬尘管控措施。各县(市、区)及相关市直部门要强化监管,严格执行“封土行动”;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工地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拆迁工地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确保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二要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管控。对列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按照橙色预警级别应停尽停、应限尽限。
三要积极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每周五开展全城大清洁。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建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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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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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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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用电量,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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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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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