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障房看日照与百米严审
文章结稿后,收到最新政府公布数据:“国土资源部2日晚发布公告显示,今年全国保障房用地已经落实4万余公顷,落实率超过100%。
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上月27日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询问时也曾表示,明年拆迁征收的任务会越来越重,如何及时保障有效的供给,这方面难度较大”。
如何确保保障房的持续建设,必须珍惜土地资源,妥善利用。下文是我们的想法及建议,供分享:
中国改革开放30年,经济高度发展,市场活跃社会财富增多,国家住房政策亦从计划经济的福利分房,变为市场经济的商品房,已使城市面貌取得重大改观,而国家要发展、继续走现代化、城市化道路,并结合当下“高房价”及中国人置业习俗,普罗大众要求“降低房价”、“要有房住”、“住好房”,对这些重大民生问题急需解决。
为此国务院及建设部推出庞大保障房建设计划:要求在2011年中有1000万套保障房开工,“十二五”规划中计划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
1000万套房,如按每套60平方米计,建筑面积为6亿平方米,投入资金按3000元/平方米(土建+配套)即1.8万亿,但1000万套能解决入住人口只约4000万。如按3600万套,其建筑面积为21.6亿平方米,投入资金10.8万亿,入住人口1.44亿,按中国13亿人口占10%左右。如此庞大建设计划,投入的土地资源、资金、人力、物力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所以全国人民、建筑界相关人土应该共同努力完成这个历史使命。
I 保障房的定位与认识
保障房的特性已谈到其规模及资源成本的投入,大家更应清楚的认识到保障房建成后要供其用户30年及50年的使用,是政府持有的固定资产,而此资产的好坏影响深远。无论在今天投资者是否感到“好”及“省”,未来住房是否感到“实用”及“舒适”都必须从最初的规划设计抓起,所以保障房的设计不是“品质低、质量差”的代名词,而是要建成“价廉质高”的精品。从设计到施工各环节都应引起业界充分的重识,群策群力做好这件大事。
II 保障房的设计
保障房的设计要求建筑师解决的主要是高容积、高覆盖和空间感、通风、日照条件的冲突;低成本、低投入和建成品质、外观、实用、安全的冲突;以及面积小和居住舒适度的冲突,只要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即可在设计层面成为“价廉质高”的精品。
III 保障房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节省土地资源调整现有政策法规
中国是一个地少人多的国度,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山地约为33%,高原约26%,丘陵约10%,盆地约19%,平原仅占12%,而仅有的平原用地中还要按用地类别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域等。相较美国国土面积约937平方公里,其中40%是平原,中国人口是美国的4倍。中国的土地现状决定了在中国主要的城市必须采用高容积率的发展模式有效的使用土地。
在上述现况下,我们的建筑法规应当有效地服务及引导开发建设,然而多年的设计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两项法规与总体发展的模式和需要相背,在此提出供探讨。
(1)出发于农业社会冬天采暖需要的住宅日照法规,在大部分地区不但把北向建筑挡在住宅种类之外,更把东、西两向也排出局,形成新建住宅只有一个朝向,假以时日中国的住宅大多只有排排坐,兵营式一种格局。我们认为今天的中国城市依靠日照来取暖的地方及人口真的不多,南方冬天不要采暖,北方集中供暖,要采暖又以晒太阳为主要途径的我们不认为是主流。
如果仅是为了保证住宅品质,我们认为可以适当放宽中心城区日照要求,替之以间距、光照控制。允许满足间距、光照条件下(70年使用产权,享用住宅水、电费等待遇的东、西、北向住宅上市),提升多朝向、多种类的住宅供应量。市场将按供应量,产品特点形成新的价格机制,长远来说相信对土地使用及房价控制都是有利的。
(2)出发于落后消防观念的超高层建筑审查门槛,则是第二条我们认为会大幅减少住宅供应。作为工作于一线的建筑师都知道国家的消防规范今天对于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并无明确要求。如要建设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往往要通过很多专家研究决定,需要单独进行结构、消防、施工各方面的论证。而此类建筑在国外早已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工程。新加坡、香港、日本超过100米的住宅比比皆是。技术上,不管在设计、施工、安全都不存在问题,过去人们担心的成本问题,在今天中国大多数一线城市中也已可以不需考虑。试想一下150米的建筑较100米可以多出50%的面积,地价也就可因此下调,而建设成本估计只要上升20%-30%,且地价早已远远超过建设费成为地产成本中的绝对大头。既可多收土地费又可增加住宅供应量,进而控制房价,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更不说因此而节省的建设用地,将对中国未来的发展起到多么大的作用。
目前国家准备大力发展保障工程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按香港、新加坡的经验,如解决了3-5亿人口的居住,国家解决的已是一个美国的总人口的居住,在短时间必将耗损大量土地,如不能有效的利用土地资源,必将土地资源缺少的压力全加诸在商品房的项目上,房价当然难以下调。
今天我们在参于及探讨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对于其所反应出来的国家建设法规的不足及影响,应深入的反思、改善,以利建设行业未来全面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