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江苏省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问题
《民用建筑水防火系统设计规范》是结合江苏的地方特点,将国家规范中关于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的条款进行汇集,并对部分内容作了延伸和补充,且经过了公安部的备案审查。对江苏省内工程,当《民用建筑水防火系统设计规范》有明确条文时,执行《民用建筑水防火系统设计规范》,当《民用建筑水防火系统设计规范》没有明确条文时,执行现行的国家规范。
2、关于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深度问题
(1)分散安装的家用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统一设计到位,不得预留。
(2)集中供应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应统一设计到位,集热系统应提供系统原理图,集热系统平面示意图,其它可由生产厂家二次深化设计。
3、关于高层建筑中宿舍、公寓的定性及消防设计问题
高层建筑中,公寓应定性为公共建筑,学生宿舍、员工宿舍应结合建筑形式和使用功能定性。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的住宅类公寓、宿舍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寓式办公按办公楼进行消防设计,公寓式酒店按酒店进行消防设计。
4、关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界定问题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为商店、图书馆、会议展览、剧场、电影院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5、关于民用建筑消防软管卷盘设置范围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6、关于塔式住宅室内消火栓的设置问题
塔式住宅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消防前室,但不得设置在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的塔式住宅可设1根消防立管,并采用双阀双栓;建筑高度超过60米的塔式住宅应采用2根消防立管,并采用单阀单栓。
7、关于超高层住宅消防泵站设置问题
当建筑高度≤120米时,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宜采用减压阀、分区水泵等消防给水系统。
当建筑高度>120米时,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应采用消防泵串联设置的消防给水系统。
8、关于内设封闭楼梯间的小型商业并联店消火栓设置问题
并联店应每层各设一个单出口消火栓,同时须计算二支水枪的充实水柱的能否到达室内任何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