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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2024-03-04 20:38专项资质

一、总则

(一)本标准所称轻型钢结构工裎,包括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工程。

(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中1级工程项目设计不少于3项,或2级工程项目设计不少于4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1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1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完善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安全保障及环保措施。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钢结构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必要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其工程设计包括相应的钢结构房屋的基础工程设计。

(二)乙级

可承担轻型钢结构2级工程和索膜结构、压型拱板工程设计。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仅限于低层钢结构房屋天然地基基础的工程设计。

四、附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

工程等级 结构类别 工程范围
1级 网架、网壳 1、网架最小边跨度≥60m,且面积≥5000㎡
2、总建筑面积≥15000㎡
3、双层网壳最小跨度≥60m
4、单层网壳最小跨度≥20m
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等 1、单层刚架单跨跨度≥30m,且面积≥10000㎡
2、总建筑面积≥15000㎡
3、排架吊车≥20t
4、多层框架层数≤12层,且≥6层
平面/空间桁架 单跨跨度≥30m
2级 网架、网壳 1、网架最小边跨度<60m
2、双层网壳最小跨度<60m
3、单层网壳最小跨度<20m
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等 1、单层刚架单跨跨度<30m
2、排架吊车﹤20t
3、多层框架层数<6层
平面/空间桁架 单跨跨度<30m
冷弯薄壁型钢龙骨体系房屋 层数≤3层
活动组合房屋 层数≤3层
索膜结构
压型拱板 单跨跨度≤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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