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一住宅项目停工后,由官方协调集中退房退首付的案例引发关注。业内认为,这是新一轮保交房多样化保障业主权益的一种选择,推广的可行性比较强。同时也是“盘活存量住房和优化增量住房”的重要举措,对于后续烂尾楼或在建项目的盘活有启发。不过,该案例有一定特殊性,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有余额,这是退房、退首付款的前提条件。
据报道,2024年6月19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上,发布了标题为“协助我退房”的留言投诉。内容显示:2022年8月底该网友认购禄口珠江四季悦城G104地块鼎瑞嘉苑1栋401,停工后经过长达两年的各种投诉,如今终于到协商退房的节骨眼,售楼处销售总监王某却回复称,这种情况公司不允许退房。“我的14.1万元还是东拼西凑来的,说不退就不退,一点诚信没有,恳请政府出面帮帮我”。
对此,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于7月11日下午回复称,“我委于2024年5月17日、5月24日组织开发商会谈协商,明确提出交房日期前启用G104监管账户资金启动退房流程。2024年6月4日,我委再次召开珠江G104购房矛盾协调会,会上督促开发商拿出退房方案并明确相应时间节点。会后经珠江公司总部商议,开发商表示只退房款,无按揭贷款利息补偿,目前已有大部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14.1万元。我委已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建议其退还首付款。后续我委将跟踪关注退款进展”。
经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多次和开发商协调,目前开发商已经同意退房款,不过,只能退还原房款,没有按揭贷款利息等补贴。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购置烂尾楼后续要求退房退首付,其实过去也有,但都是建立在个人协商的基础之上。此次南京的案例之所以可以认为是第一例,是因为其背后有政府在积极推动协调,所以是最近两年报交房过程中首例“购置烂尾楼可退房退首付”的案例。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该案例有一定特殊性,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有余额,这是退房、退首付款的前提条件。2022年之后,政府强化了预售资金监管,本案就属于此种情况。因此,也有了可以退房、退首付款的可能。对于在此之前的项目,如果预售资金被挪用,且无法追回,销售比较少,就可以采取退房置换到其他项目的措施。同时,对该项目启动破产清算,并将清算资金优先保障被置换项目,缺口由地方政府兜底。
李宇嘉认为,新一轮保交房在多样化保障业主权益方面,除了积极夯实开发商保交房主体责任,推动项目复工复产、竣工交付外,退房和退首付也是一种选择。特别是项目剩余未销售规模大,在穷尽所有手段以后,开发商既无法追加资金,售卖资产也无法追回被挪用的资金。这类项目就适合退房并置换到周边或区域内其他交付有保障的项目,或者像本案例一样退房和退首付。
“退房和退首付的解决办法,推广的可行性比较强。”李宇嘉表示,对于刚需来说还是想买房的,置换到其他项目也有可能,这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和协调。
严跃进补充称,退房和退首付的解决办法,其实也是“盘活存量住房和优化增量住房”的重要举措,对于后续烂尾楼或在建项目的盘活也有启发。同时此类项目若是全部退房后,其实是有助于和各地现在提及的“以购代建”的模式进行结合,即地方政府收购后用做保障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