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第4.0.3条所说“Ⅰ级接头可不受限制”的规定?
答:《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将接头分为Ⅰ、Ⅱ、Ⅲ级,并对接头的应用做了规定: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对Ⅰ、Ⅱ、Ⅲ级接头,接头面积百分率分别为不受限制、不大于50%、不大于25%。所谓“不受限制”,是有条件的(应力较小部位),应慎重对待。
从传力的性能来看,任何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都是对传力性能的削弱,因此并不存在“可以不受限制”的问题。钢筋连接的其他要求,如同一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连接区段的构造要求,避开在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梁端、柱端等,仍应符合标准的相关规定。
而当设计选用了平法图集时,对于抗震框架柱的非连接区不允许进行连接的规定更应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