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助航灯光监控、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安保设施设备第三方检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民航东北局函〔2023〕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佳木斯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省政府补助资金及市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助航灯光监控、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安保设施设备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助航灯光监控、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安保设施设备第三方检测
2.2招标编号:XBMH2025-116
2.3建设地点:佳木斯机场
2.4招标范围: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助航灯光监控、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安保设施设备第三方检测,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助航灯光、现场指挥中心、综合布线系统、门禁系统、紧急报警系统、无障碍卫生间求助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防控制平台系统、监控系统、时钟系统、机房环境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系统、机房工程、标识引导系统、安检设备系统、分层管理系统、行李系统、登机桥及桥载运营管理系统、离港系统、安检信息系统、自助值机系统、自助登机系统、自助行李托运系统、云端RFID系统、自助安检系统、自动回框系统、人脸平台、A-CDM系统、航显系统、广播系统、安保设施设备、改造老航站楼作为综合货运仓库弱电系统。飞行区道口、油库区道口、飞行区围界报警、机位视频监控、航管小区安防设施、航站楼弱电工程(不含楼宇自控、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能源管理系统)、航站楼专项设备、航站楼运行中心设备、航站楼安全保卫信息系统、立方系统、货运区弱电智能化、货运库设备、机务用房设备、空管工程中的语音交换系统等。注: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检测范围、项目及检测次数已充分考虑相关管理部门验收要求及各标段分区检测造成检测频率的增加调整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上因素,同时应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因政策调整、施工等因素导致检测次数增加的风险,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测算,综合报价,后续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最终的检测报告应能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民航质量监督站等各级行政监督部门的竣工验收要求。
检测内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功能测试、2)接口测试、3)性能测试、4)集成测试、5)标准符合性测试、6)联动压力测试、7)灾备/备份切换测试、8)服务器切换测试、9)设备安装质量检查、10)提供检测过程需要的配套工具、材料、人员等,行李系统运行及操作人员除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服务期: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通过验收、行业验收、提交成果报告、全部资料归档,至检测结果通过行业验收结束止。
2.6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及民航专业机构安保设施培训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申请,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3.2、3.4、3.5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协议分工为准)应当分别满足上述第3.3对应项的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符合公告3.2条要求的资质证书、符合公告3.3条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和技术负责人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投标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信用信息网页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索要联合体协议书模板)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投标人网上登记信息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及《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机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联系人(异议联系人):李孟超、吴沣驰
电话:029-88347940-8030、15929725159
传真:029-88347904
邮箱:62300618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6100192570005250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