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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罡杨镇万亩示范方生态河道建设项目施工标采购公告

材料设备长期有效
招标单位 泰州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地区 江苏泰州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项目概况

泰州市罡杨镇万亩示范方生态河道建设项目施工标 JSZC-321202-HYGS-C2025-003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0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2-HYGS-C2025-0030 

项目名称:泰州市罡杨镇万亩示范方生态河道建设项目施工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73239.00元(本次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超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购需求:

2025 年海陵区拟对罡杨镇杭田河、八十亩沟河、蚂蚁山河进行生态河道建设,通过河道清淤、清杂整坡、新建护岸、植物防护等工程措施,恢复河道过水断面,减少岸坡水土流失,提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周边群众的幸福感。

本次泰州市罡杨镇万亩示范方生态河道建设项目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4.265km,其中杭田河0.735km、蚂蚁山河1.874km、八十亩沟河1.656km;新建河道护岸0.6km,采用杉木桩连打方式,其中杭田河0.2km,八十亩沟河0.4km;岸坡植物防护约2.79万㎡。(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以及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项);

5提供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 人。

7其他人员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泰州大道18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食堂旁边)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在“苏采云”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6-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12会议室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1004/secondPagejyxx.html”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3、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曹燕

联系电话:0523-86884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刘梅

联系电话:0523-89988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梅

电话:0523-8998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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