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7-04-01-451148 | ||
投资项目名称 | 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鳌头镇污水处理厂红线内 | ||
资金来源 | 从化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从化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通过原位改造的方式将从化区整头镇污水处理厂由1万立方米/天扩容至2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事故调节池、加药间并安装配套设备,在已建设施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及计量井、鼓风机房等构筑物中增加设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999.89万元。 | ||
招标内容 | 对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10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5.6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a.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b.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释](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含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6、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7、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有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0、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人声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含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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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1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1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1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377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798808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707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626974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797872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