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湖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3317001001、SDJ.CL2025-014)
1. 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的漕湖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及周边水系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相城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项目开展漕湖水质提升和水生态修复,由漕湖周边支浜生态修复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水域与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管理能力建设等四部分组成(在原有河道、湖泊和土地红线内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
(3) 招标范围: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工程验收及验收后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勘察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完成初步测量成果及初步勘察成果,满足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工作需要;25天内提交最终测量成果及详细勘察设计成果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需要;测量、勘察完成初步成果后,20天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天内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批复通过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会后,3天内提交最终施工图成果。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
001 |
漕湖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
500 |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为: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 良好 |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是材料开标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中提交原件扫描件,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2025年1月、2月、3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2025年1月、2月、3月)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联合体各方都必须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同时,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6 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2日23时59分59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0、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家伟 电话:0512-65807108
10、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华宇星云汇生活广场1幢10层
联系人:汪明、张佳佳 传真:0512-66185278 电话:0512-66185285-8029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
1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85182570
1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5日
附件: 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交易集团).pdf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1).pdf 附件: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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