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建筑工程公司资质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根据投资方的不同需求可以根据不同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吸收合并
企业吸收合并 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二、企业新设合并
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三、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
四、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五、整体转让
整体转让的意思是将出让企业的营业执照、工程资质、主要技术人员、各种技术装备以及该企业所有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等所有财产整体转让给受让方。整体转让的好处是转让周期比较短,缺点是可能出让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在后期经营过程中可能还需要配合出让方收款付款等。有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