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初次申请可以从乙级开始申请,需要满足一下的标准要求: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如有不明白可以咨询我公司客服:吴先生:18922220339,联系QQ:2948661185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更多政策动态可以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平台:
此文由广东建业(http://www.jyzzdb.com/blzn/151-cn.html)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