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出台了《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建业为广大建筑企业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最新资质标准,并介绍一下旧标准跟新标准的一些要求区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1、企业资信能力: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
3、科技进步水平:
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4、代表工程业绩:
(一)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承包范围:
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二.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a、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b、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c、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d、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a、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b、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c、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d、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四.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参考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参考资料:证书样本)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参考资料:证书样本)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注:
结构专业: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土建、房建工程、土木建筑;
给排水专业:给排水、建筑水电、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管道工程;
暖通专业:管道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制冷与空调、水暖、采暖通风、暖通空调、公用设备安装;
电气专业:名称中含有“电气”、“机电”或“电力”的,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工企自动化、自控、建筑环境与设备、计算机应用。
五.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a、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b、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a、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b、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c、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d、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a、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b、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c、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d、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 、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 道路、通信 、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 、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 、给排水、暖通、电气 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六. 旧标准与新标准的区别:
以下为旧标准与新标准的对比栏,其中包括了名称、企业资产、运营状况、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业绩方面要求等等;
名称方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企业资产方面: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变为>>:“净资产1亿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变为>>:“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变为>>:“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运营状况方面: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变为>>:“无”;
二级资质标准:“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变为>>:“无”;
三级资质标准:“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变为>>:“无”;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方面:
1、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 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变为>>:
(1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2、二级资质标准:“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变为>>:
(1)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 构、给 排水、 暖通、 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三级资质标准:“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变为>>: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业绩要求方面:
1、一级资质标准: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变为>>:
(1)地上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 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 -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2、二级资质标准: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变为>>: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 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3、三级资质标准: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变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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