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 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 年以上从事 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环境艺术设计 1名; 室内设计 1名; 电气设计 1名; 给排水设计1名。 具体申报可免费联系陈工-156-9200-9620(微同号)qq105-3722-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