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系统有哪些基本规定
根据四川建设厅于2008年12月15日发布的地方标准,DB 51/T5061-2008《水泥基复合膨胀玻化微珠建筑保温系统》标准,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系统基本规定有如下几点。
1、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系统应 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膨胀玻化微珠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适当设置竖向、横向伸缩缝,填缝材料应具有防水性的耐久性;保温系统不产生裂纹和空鼓;膨胀玻化微珠 想墙体内保温系统应无空鼓,无贯穿整个墙面的裂纹,局部裂纹宽度不应超过0.2mm;膨胀玻化微珠楼地面保温系统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间距不应超过1米, 当伸缩缝的宽度小于10mm时,可以不考虑伸缩缝的冷热桥处理。
2、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系统在长期使用中应不产生有害变形。
3、复合保温墙体、楼地面及屋面的保温隔热性能应符合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范》GB 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JG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 134、《四川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 51/5027-2002的有关规定。
4、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应能承受室外气候长期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5、外墙外保温系统为饰面砖时,饰面砖的粘结抗拉强度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强度检验标准》 JGJ 110 的规定。
6、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保温系统的实用年限应不少于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