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在建筑消防灭火系统中,室内消火栓系统是目前建筑主要的消防设备。对于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国家现行有关消防规范作了若干规定,但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尚存在较多定性、不定量的问题,给工程设计与审查带来较多不确定因素。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消防规范要求的条件下,本文对充实水柱、建筑层高与室内消火栓理论保护半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并通过推算给出了相应的设计参数范围,以便更好地在工程实际中应用。
2充实水柱与保护半径确定
2.1消防规范相关规定
( 1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8.4.3条第7款规定"……。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甲、乙 类广房、层数超过6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m;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m³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 .0m;其它建筑,不宜小于7m; ..
( 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6.2条规定“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性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
2.2计算简图
图2.1为充实水柱Sk、层高H和投影长度L相互关系图(简称Sk~H~L图)
2.3最大充实水柱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6条条文解释“……经过训练的消防队员所承受的水枪最大反作用力不应超过20kg,一般不宜超过15kg。火场常用的充实水柱长度一般在10 - 15m……”。表2.1为SN65的消火栓、DN65衬胶龙带(长度25m、QZ19水枪的反作用力表。对应与反作用力15kg的充实水柱S,约为15m,对应与反作用力20kg的充实水柱Sk约为17m。
2.4充实水柱适用的最大层高
当采用SN65的消火栓、DN65衬胶龙带(长度25m)及QZ19水枪时,经计算可知:在允许的最大反作用力范围内,其充实水柱Sk,适用的层高一般不大于14m,特殊时不应大于15.7m。超过此层高应采用其他消防措施。表2.2为常见充实水柱Sk与最大层高H、栓口压力Hxh消火栓流量qxh对应表.
表2.2常见充实水柱与最大层高、栓口压力水枪出口流量对应表
除了厂房(高度h≤24m、体积v≤10000m³)、病房楼和门诊楼等(体积5000m³ < v≤1000m³)、住宅楼(8 - 9层)外;一般建筑每支水枪最小流量应为5L/s;当采用SN65的消火栓、DN65衬胶龙带(长度25m)及QZ19水枪时,保证水枪出口流量也h为5L/S,其相应的水枪充实水柱S,应为11.40m,也符合一般建筑的充实水柱≥10m的要求。同时,应该指出当水枪充实水柱Sk为7.0 m,对应的水枪出口流量q xh仅为3.73L/s;水枪充实水柱Sk为10.0m,对应的水枪出口流量q xh仅为4.61L/s。
2.5理论保护半径
室内消火栓的理论保护半径R由消防龙带的敷设长度(有效计算长度) Ld和水枪充实水柱的平面投影长度L两部分组成
(1)衬胶龙带的敷设长度Ld
应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情况,按衬胶龙带的长度作0.8-0.9的折算。如25m衬胶龙带折减后的有效长度(计算长度) Ld为20-22.5m。
( 2)水枪充实水柱队的平面投影长度L
由充实水柱Sk,层高H和投影长度L相互关系图(图2.1)可知:水枪充实水柱的平面投影长度按L= (Sk2- (H -1 ) 2〕½计算。表2.3为SN65的消火栓、DN65衬胶龙带(长度25m)及QZ19水枪时,层高H与充实水柱Sk的平面投影长度L对应表。
( 3)室内消火栓理论保护半径R
室内消火栓的理论保护半径R由消防龙带的敷设长度(有效计算长度) Ld和水枪充实水柱的平面投影长度L两部分的叠加值,即R=Ld+L。
3结语
(1) 当采用SN65的消火栓、DN65衬胶龙带(长度25m)及QZ219水枪,符合水枪出口流量qxh≥5L/S要求的水枪最小充实水柱应为SK=11.40m,室内消火栓处所需最小水压值应为18.90m;
(2) 当采用SN65的消火栓、DN65衬胶龙带(长度25m)及QZ219水枪,符合反作用力要求的水枪最大充实水柱长度一般不大于15m,特殊时不应大于17m。
(3) 当采用SN65的消火栓、DN65衬胶龙带(长度25m)及QZ219水枪,符合最大充实水柱长度要求的层高H一般不大于14m,特殊时不应大于15.7m。
(4) 当采用SN65的消火栓、DN65衬胶龙带(长度25m)及QZ219水枪,符合最大层高要求的室内消火栓理论保护半径R随层高的增大,而减小。如常用的水枪充实水柱为sk=11.40m,水枪出口流量qxhq=5L/s,层高H=3~6m时,室内消火栓理论保护半径R=30.2
4~33.72m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