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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系列:主体结构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himney engineering
GB 50078-2008
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8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78-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0.9、4.1.3、6.1.4、6.1.5、6.3.1、8.1.2、11.0.5、13.0.5、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78-8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78-85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烟囱工程设计、施工、科研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本规范共分15章和5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增加了质量检验的相关内容,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列于同一表中;
2.增加了“术语”一章,入选的术语主要是涉及烟囱工程的关键词;
3.增加了“基本规定”一章,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共性规定置于此章中;
4.取消了截锥组合壳基础和M型组合壳基础的内容;
5.增加了大体积混凝土的相关内容;
6.烟囱筒身中心线允许偏差标准提高幅度较大;
7.增加了“钢烟囱和钢内筒”、“烟囱平台”、“烟囱的防腐蚀”等有关章节的内容;
8.“内衬和隔热层”一章中,增加了不定型材料内衬的内容;
9.取消了部分对施工方法一般性规定的内容;
10.增加了钢结构和不定型材料的冬期施工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16号,邮编064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 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中国第二冶金建设公司 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孝感广场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许嘉庆 牛春良 冯佳昱 史耀辉 翁林 狄玉璞 陆士平 张锋 李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