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型:Word文档
文件大小:0.15M
资料系列:
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标准
表1 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良信用评价标准(加分制,起评分0分,最高加20分)
序号 |
评价类型 |
优良信用要素内容 |
加分 限额 |
有效期 |
1 |
场地及 人员 (6分) |
(1)企业在渝办公场地为企业购买的(非住宅性质),购买面积在200m2及以上的,加0.5分;在200m2基础上每增加100m2,加0.1分,超出部分最高加0.5分。 |
1 |
1年 |
(1)企业所属注册造价工程师记入造价执业人员库,每登记并持有1名注册在本市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加0.2分,每登记并持有1名注册在本市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加0.1分。 (2)外地入渝企业所属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记入信用系统造价执业人员库,每登记并且注册在本市的按照本项(1)进行加分;已登记但未注册在本市的需出具上一年度在本市参与编制或审核的成果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方可按照本项(1)进行加分。 |
5 |
1年 |
||
2 |
成果文件报送数量(3分) |
信用系统对企业报送成果文件数量进行汇总排名(成果文件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项目,与咨询合同服务范围一致、内容齐全且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排名第1-100名,加3分;排名第101-200名,加2.5分;排名第201-300名,加2分;排名第301-400名,加1.5分;排名第401-500名,加1分;排名第500名后且有成果文件的,加0.5分;成果文件报送数量为零的,不加分。 |
3 |
1年 |
3 |
造价咨询经营业绩(2分) |
信用系统对企业报送的造价咨询经营业绩进行汇总排名(本市业绩),排名第1-100名,加2分;排名第101-200名,加1.6分;排名第201-300名,加1.2分;排名第301-400名,加0.8分;排名第401-500名,加0.4分;排名第500名后且有造价咨询经营业绩的,加0.2分;造价咨询经营业绩为零的,不加分。 |
2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