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决算审核和财务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决算审核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明确概决算审核和财务管理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现就加强政府投资概决算审核和财务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一)加强设计概算的编制。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完整、准确地反映项目设计的内容,按实编制工程概算,并对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负责。概算中的各项费用应按规定计取,不得漏项和故意压低投资。
(二)加强设计概算的评估审查。项目审批部门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设计概算的咨询评估工作,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概算投资的依据。中介机构应对概算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项目审批部门对设计单位为满足估算要求,概算编制的内容有缺项、漏项、多算以及定额套用错误等明显差错,达不到规定深度的,一律退回重新编制。
二、严格概算调整审查
(一)严格掌握概算调整的范围与条件。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超过项目概算10%以上、总建筑面积超过5%以上或其他超过投资概算应当予以报告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对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可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凡涉及到设计的主要内容如总平面布置、调整主要设备、工艺流程、提高建设标准等方面变更,按“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必须在修改前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凡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结构或性质、扩大规模、增加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进行计划外工程建设等由此引起建设总费用超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严格审查概算调整内容。对于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将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经中介机构审查,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联审后方予核定批准。对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因素造成调整概算超原批复概算的,经核定后予以调整。调整的价差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对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概算审查和造价咨询单位过失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项目概算实施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工程概算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不得漏项设计或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及突破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总概算。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过程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签证。施工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必须控制在批准的相应项目概算之内,凡超过批准概算的建设项目须经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后再进行招标。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应事先报财政部门审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应明确:涉及单价价款增减在30万元以上工程变更事项的,须经财政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后执行;对政府投资项目,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办理最终工程结算。向项目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单位提供的投资评审所需的相关资料应齐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严禁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全额投资在50万以上的项目(一次性定额补助的项目除外)或投资比例超过50%且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应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其他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由各主管部门审批,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纳入年度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计划的国家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完工后,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安排审计。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严格项目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强化项目财务核算,严控工程造价。对完工项目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决算,做到完工一个,资产移交一个。资产接收单位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四、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
项目审批部门应严把项目概算审查、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项目概算审查质量。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审查,如发现与已批准的初步设计不符的,不予审查通过。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确定工程概算,审查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掌握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对超概算的项目在概算未调整前,停止拨付财政性资金。审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政府投资项目总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价款结算。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单位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监管人员的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设计单位因工作失误导致编制的概算内容有缺项、漏项、多算以及定额套用错误等,情节轻微的,项目审批部门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视为不良行为,由项目审批部门通报资质管理部门,列入诚信档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概算审查和造价咨询单位因工作失误导致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依法追究其合同违约责任,并视为不良行为,列入诚信档案。有关项目概算、预(决)算审核和财务管理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把招投标看做一场战役 企业需要在战略战术上做哪些布局
提高中标率,是每一个施工企业,每一个竞争者的美好愿望。商场如战场,在招投标这个战场中,如果施工企业想生存的更为长久、占领更多的战地,就必须要研究提高中标率的理论,在我看来这是一项包含信息战、技术战、心理战、价格战等等的系统性战略,企业不能在任何一个环节放松警惕。并且需要不断探索提高中标率的规律,付诸
2019-06-1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