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连发10份撤文,加之年初的3份撤文,共有13人因“挂证”被查处。值得注意的是,这13人的“身份”!
“挂证”人的身份
被查处的13人的工作单位分别为:
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辽宁大连辽南船厂
辽宁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福建省连城县第二中学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市政管理中心
福建省连城县审计局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博兴县建筑工程设计院
从被查处的“挂证”人员的工作单位看,行政部门的公职人员、教师占多数,且有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这与大家普遍认知的“挂证”的主要群体是匹配的。
公职人员有专业背景,且单位对资格证书没有要求,所以考下来的证书,多数用来“挂靠”以获取收益。
教师考证更有优势,专业基础扎实,考试更不在话下,学校目前对资格证书无需求和统一管理,所以,与公职人员一样,通常教师会把自己的资格证书“挂靠”在企业(尤其是私有企业)以获取收益。曾有报道称,高校教师是“挂证”的最大群体。
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专业背景普遍较好,考取资格证书后, 一些单位对于证书无要求,证书持有者同样为了获取收益,会选择“挂靠”;有些单位会强行将证书挂在本单位,但不会支付证书持有者额外的费用,所有有些专业人员会偷偷的将证书挂出去以获取收益。
这两批查处的“挂证”问题,主要发生在辽宁省和福建省,涉及山东、湖南等省份。
挂的什么证
被查处的执业/职业资格包括:
监理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土木工程师(岩土)
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一级结构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挂证”不分专业啊,什么专业都在“挂”!
处罚
“挂证”行为被查证后,受到的处罚是:撤销注册,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这里我要重点说一下了,为什么“挂证”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成本太低,或者说是无成本而有收益。
设想一下,考取证书后的几种情形:
自己保存,颗粒无收!
挂在企业,每年可以获得几万至十几万的“挂靠费”,不需要自己出力(如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将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就能获得不菲的收入。
挂在企业被查处,撤销注册,3年内不能再次申请“该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