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专业设置中的主导专业为:(1)—(5)的专业。
2.申请行业资质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
3.建筑工程丙级资质的专业设置中,(3)给水排水、(4)暖通空调专业各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人为注册人员。
4.建筑工程丁级资质的专业设置中,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2年以上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参与过至少2项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5.取得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承担相应等级的附建式人防工程。
6.防护专业、通信专业、防化专业的人员,指从事人防工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并有相应业绩的人员。
7.人防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中,防护专业3人、通信专业1人要求为高级工程师。
8.人防工程专业资质乙级中,防护专业1人为高级工程师;结构专业也可配备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 建设项目 | 工程等级特征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1 | 一般公共建筑 | 单体建筑面积 | 20000㎡以上 | 5000~20000㎡ | ≤5000㎡ |
建筑高度 | >50m | 24~50m | ≤24m | ||
复杂程度 | 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 ||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 2.高度<24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 |||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 3.高度24-50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 |||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修工程 |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 |||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 | |||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 |||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房 | 7.跨度小于30米、吊车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 7.跨度小于24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 |||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 |||||
2 | 住宅宿舍 | 层数 | >20层 | 12~20层 | ≤12层(其中砌块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
复杂程度 | 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 | 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 |||
3 |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 总建筑面积 | >30万㎡规划设计 | ≤30万㎡规划设计 | 单体建筑按上述住宅或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
4 | 地下工程 |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 >1万㎡ | ≤1万㎡ | |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 四级及以上 | 五级及以下 | 人防疏散干道、支干道及人防连接通道等人防配套工程 |
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
(3)给水排水 |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
(4)暖通空调 |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 | |
(5)电气 | 电气 | 供配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