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 注:
"1.专业设置中,行业资质的主导专业为:(1)—(11),(18)—(20)的14个专业。
专业资质的主导专业,桥梁:(3)、(5)、(18)—(20)的5个专业;轨道:(3)、(4)、(14)、(19)、(20)的5个专业;隧道:(3)、(6)、(18)—(20)的5个专业;
电气化:(10)、(15)、(19)、(20)的4个专业;通信信号:(11)、(12)、(19)、(20)的4个专业。
2.行业资质中,甲(I)级专业设置中配备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持过两项及以上特大型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甲(II)级专业设置中配备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持过两项及以上大型项目的技术人员;乙级其专业设置中配备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持过两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的技术人员。
3.申请行业资质时,企业和个人业绩需包括至少1项综合项目。
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特大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备注 | ||
1 | 综合项目 | 新建铁路 | 千米 | 普通铁路≥100,客运专线 | 100~50(含50) | 50~10 | ≤10 | ||
2 | 改建铁路 | 千米 | 普通铁路≥200,客运专线 | 200~100(含100) | 100~20 | ≤20 | |||
3 | 枢纽 | 个 | 各种枢纽 | 区段站 | |||||
4 | 专业项目 | 桥梁 | 座 | 深水独立特大桥 | 特大桥 | ||||
5 | 轨道 | 新建铁路 | 千米 | 普通铁路≥100,客运专线 | 100~50(含50) | 50~10 | ≤10 | ||
改建铁路 | 普通铁路≥200,客运专线 | 200~100(含100) | 100~20 | ≤20 | |||||
6 | 隧道 | 座 | 长度大于5千米 | 大于2千米 | |||||
7 | 电气化 | 千米 | ≥400 | ||||||
8 | 通信信号 | 千米 | ≥400 |
注:1.甲(Ⅰ)级设计单位承担铁路设计任务不受限制。
2.甲(Ⅱ)级设计单位可承担时速160千米(含)以下的铁路勘察设计,不含长度200千米以上的山区长大干线和铁路枢纽。
3.铁路行业乙级设计单位可承担时速160千米以下、长度50千米以下的新建铁路和100千米以下既有铁路(不含区段站、特大桥)的勘察设计。
4.铁路专业设计单位承担专业工程的范围不受限制。
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
(3)线路 | 土木(铁路) | 线路 | |
(4)路基 | 土木(铁路) | 路基 | |
(5)桥梁 | 土木(结构) | 桥梁 | |
(6)隧道 | 土木(铁路) | 隧道 | |
(7)站场 | 土木(铁路) | 站场 | |
(15)电力 | 电气 | 电力 | |
(16)设备 | 机械 | 设备 | |
(17)给水排水 |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