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 办理时间 | 4个月 |
| 有效期 | 5年 |
| 预计费用 | 面议 |
| 服务地区 | 全国 |
| 代办公司 | 深圳建筑资质代办有限公司 |
深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升级办理
深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升级办理受理条件
(一)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
3.具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其中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4.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5.业绩条件: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五千万元;
6.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在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满两年后,方可申请相应甲级资质。
(二)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材料清单:
1 资质申请书
2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3 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
4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5 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
6 申请前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记录文件
7 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8 本单位设备的所有权材料
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1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11 业绩的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或者专家评审意见
12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