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城市消防规划的一般要求
(一)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委托具有相应城市规划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具体编制。编制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拨专款予以解决。
(二)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消防规划之前,应全面收集与城市消防规划有关的城市基础现状材料,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案比较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编制工作。
(三)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其它专业规划相协调,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既满足城市总体消防安全需要又便于实施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
(四)在城市消防规划审批前,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消防规划进行评审;规划设计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对城市消防规划做进一步修改。
(五)城市消防规划修改完成后应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当地人大常委会公告。经批淮的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消防建设的依据,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计划与城市其它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当消防专业规划不适应于实际需要,需进行修改时,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二、编制城市消防规划的内容要求
城市消防规划的技术文件主要包括:基础现状资料、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
(一)城市基础现状资料主要包括:
1、城市火灾特别是近五年的火灾情况;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供应场所的位置、规模等现状情况;
3、建筑密度高、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的建筑区、棚户区的分布、规模等现状情况;
4、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商业区、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地下建筑的分布、规模等现状情况;
5、文物古迹、园林建筑、新开发区的分布、规模等现状情况;
6、输油、输气管道,高压电线(缆)的分布等现状情况;
7、水厂、电厂的位置、规模等现状情况;
8、电信局、电话分局的位置、规模等现状情况;
9、城市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现状情况;
10、城市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情况;
11、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人口、用地规模、城市布局等对编制规划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二)规划文本应当表达规划意图和目标,并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准确、明了。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总则
说明规划编制的目的、主要依据、总体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年限及规划范围;
2、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1)说明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规划依据和原则;
(2)划分城市消防重点保护区域;
(3)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城市产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供应场所,可燃易燃物资仓库(堆场)、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汽化站、混气站、汽车加油站等场所及输油、输气管道,高压电线(缆)等的安全布局;
(4)对现有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供应场所提出迁移或改造计划;对现有耐火等级低、建密集、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不足的老城区、棚户区和商业区提出改造计划;对暂时不能改造、迁移或不宜远离城区的要提出安全控制措施,提高自身防灾能力。
3、消防站
(1)说明消防站的规划依据和原则;
(2)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确定新建消防站的位置、数量、用地规模、消防装备等。沿海开放城市可根据水上消的实际需要,确定新建水上消防站的位置、数量、用地规模和水上消防艇等装备;
(3)对现有不适应城市消防需要的消防站提出改造、迁移计划;结合城市实际,确定消防培训中心的位置、用地规模等。
4、消防给水
(1)说明市政供水管网及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等消防给水设施的规划依据和原则;
(2)确定可利用的市政及天然消防水源,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新建消防给水设施的数量、位置,并提出有关技要求;
(3)对现有不能满足消防需要的消防给水设施提出改造计划。
5、消防通信
(1)说明消防通信的规划依据和原则;
(2)按照有关城市消防通信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119火灾报警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规划方案。
6、消防车通道
(1)说明消防车通道的规划依据和原则;
(2)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城市道路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桥等提出消防车通道宽度、限高、承载力及回车场地等要求;
(3)对现有不能满足消防需要的消防车通道提出改造计划;确定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路线;
(4)对天然水源充足地带,应规划供消防车取水用的消防车通道。
7、近期规划与投资估算
根据消防规划总体要求,分项分年度提出具体的新建、改建、迁移计划以及各项目的投资估算;列表说明工程的名称、主要内容、投资估算及时间安排等。
8、规划实施意见
提出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措施和意见。
(三)规划说明书主要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及公共消防设施的现状进行分析,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
(四)规划图纸分为三类:现状图、近期规划图和远期规划图。现状图和规划图所表达的内容及要求应当与基础现状资料及规划文本的内容一致;规划图纸应符合有关图纸的技术要求,图纸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宜为1:5000—1:25000。